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3月27日,据泰国媒体报道,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差妲透露,4月1日起,对未按时缴纳罚款的车辆在缴纳年度汽车税时将不发放汽车年度纳税标志,超过30天未缴纳将处以2000泰铢以下的罚款并扣分。

拉差妲表示,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和陆路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2项交通法规,严格规范驾驶行为,即于2023年1月9日开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扣分,且根据1979年第141/1号陆路交通法及修正案,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车辆减缓发放纳税标志。

从2023年4月1日起,针对逾期未交罚单的司机,在缴纳年度汽车税时,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将向车辆登记处发送电子信息,车辆登记处会处理该业务,但不会为司机签发年度纳税标志或纳税标牌,未缴纳罚单的司机将获得临时纳税标志,只有在30天内补齐罚款后才能获得真正的纳税标牌,但如果车主想在交税的同时补缴罚款,法律也规定登记处必须根据罚单同时处理缴税和收罚款业务,并发放纳税标志。

根据《机动车法》第11条规定,没有纳税标志的车辆将受到处罚,已缴税的汽车必须粘贴陆路交通运输厅规定的标志,否则将被处以2,000泰铢以下的罚款并扣1分,车主可在E-ticket PTM网站和相应软件上查看未缴纳的订单信息和扣分分数。

拉差妲表示,政府非常关心驾驶安全问题,减缓发放纳税标志的措施有利于整合实时信息,使执法部门在陆路交通执法方面更加高效,也有利于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编译:路盼宁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pracha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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