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3月20日,泰国政宪公报网站发布关于解散众议院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内容如下:

泰国总理向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陛下请旨,众议院自2019年起上任,至今已经任期四年,且今年是最后一年任期,根据泰王国《宪法》的规定,现应该解散众议院,进行新一届众议院议员换届选举,尽快把政治决策权还给人民。

依据《宪法》第103条和175条,泰国政宪公报网站发布如下法令:

第1条,本皇家御旨称为泰国佛历2566年《解散众议院皇家御旨》;

第2条,本皇家御旨自在政宪公报网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条,解散众议院,选举换届新的众议院议员;

第4条,根据选举委员会指定之日换届选举众议院议员,日期应为自本皇家御旨生效之日起不少于四十五天且不得超过六十天之日内;

第5条,选举委员会主席应负责和控制本皇家御旨的执行。

(编译:wa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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