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最近,巴育总理在内阁会议后发表讲话,称众议院解散的时间将在今年3月份,至于大选日期则以选举委员会公布的5月7日为准。
对于泰国这样的议会制民主国家,人民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而在众议院无法继续运行的情况下,将出现“解散众议院”的现象。
虽然很多人经常听到“解散众议院”(或有媒体报道为“解散议会”)这个词,但相信还是有很多人内心深处不明白,宣布解散后泰国的政治会变成什么样。因此,小编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如果总理建议国王下旨解散众议院,那么泰国众议院的议员资格就会被终止,在任期结束前卸任。
按照时间推算,2023年3月23日将是此届众议院任期满4周年。按照法律,有以下两种情况。
(1)众议院正常结束任期。泰国应在众议院任期结束后45天内举行大选(据《佛历2560年宪法》第102条);要申请参与议员选举的人员必须自选举之日往前倒数至少连续90天都在某单一政党拥有党员身份(据《佛历2560年宪法》第97条第(3)款);至于竞选拉票费用的计算区间,则从选举委员会宣布选举日期前180天起至选举日止(据《佛历2561年议员选举法》第64(1)条)。
(2)众议院提前被解散。大选应在自解散法令颁布之日起第45天至60天内举行(据《佛历2560年宪法》第103条第3款);要申请参与议员选举的人员必须自选举之日往前倒数至少连续30天都在某单一政党拥有党员身份,时间从情况(1)的90天减少至30天;至于竞选拉票费用的计算区间,则从众议院解散之日起至选举日止(据《佛历2561年议员选举法》第64(2)条)。
因此,结合巴育总理宣布准备解散众议院的最新信息,解散时间定为今年三月份也就一目了然了。另外,相比众议院任期正常结束来说,提前解散会让政客们在法律规定上拥有更多的灵活性,因为他们可以在解散众议院后更自由地选择是否需要更换所属政党。
一般来说,众议院解散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众议员即刻结束任期。
解散众议院的法令一经发布,议员们的议员资格将即刻终止,必须立即结束任期,因为一旦没有众议院,众议员就不能继续履行职责。但参议员仍能继续履职,并直至任期结束,因为没有宪法规定参议院成员资格会在众议院解散时终止。因此许多媒体报道的“解散议会”一词并不准确,应为“解散众议院”。
2.内阁职位结束。
由于没有众议院来监督国家的管理工作,内阁的职位也就不能继续,但内阁仍然可以继续履行职责。《泰王国佛历2550年宪法》第181条规定内阁成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直到新组建的内阁就职为止。在此期间,内阁和部长应在规定的条件下履行必要的职责:
(1)不得行使任命或调任具有固定职位或薪金的公务员、国家机构、国有企业或国家持有多数股份企业的雇员的权力;不得要求某人停止履行其职责或解除其职务;不得要求其他人代替其履行职责,除非选举委员会事先批准。
(2)除非选举委员会事先批准,否则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紧急或必要预算支出的行动。
(3)不进行可能对审批工作或项目带来影响的行为,或可能导致与下一届内阁建立联系的行动。
(4)不得利用政府资源或政府人员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选举的行为,不得违反选举委员会明令的行为。
3.搁置众议院或参议院悬而未决的法案
法案只有在议会的提议和同意下才能成为法律,而议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当众议院被解散时,由众议院提出的悬而未决的法案也将被搁置,以便由新的众议院来处理。但根据《泰王国佛历2550年宪法》第153条的规定,被搁置的法案可在规定条件下由新一届众议院继续审议。在众议院任期届满或众议院解散的情况下,大选后新组建的内阁若在首次召开议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对上届议会搁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或其他法案进行继续审议的请求,且得到议会同意,那么议会、众议院或参议院(视情况而定)可继续审议。但如果内阁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请求,相关法案将被搁置。
一般来说,管理方或政府宣布解散众议院的日期与宣布解散众议院的法令颁布日通常是同一天。但如果是不同日期,根据法律规定,法令颁布日期即视为解散众议院。因为解散众议院必须在政宪公报网站上公布法令之日起生效。
从过去到现在的政治局势上来看,泰国众议院已经被解散了14次。上一次是在2013年12月9日,即英拉政府时期。
【编译:仲泰、韩德春(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仲泰 ;来源:thethai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