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勒索案”终于出现了一个关键性的转折点——
泰国警察,承认收钱了!
1月30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讨论了台湾女星在曼谷辉煌警察局辖区被勒索27000泰铢的案件。
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阿崇查警少将表示,对事发当天7名值班警察逐一录口供后,当天值班的7名警察中,其中1人承认从台湾女星安于晴等人处收受了27000泰铢的现金,以换取警方不追查安于晴等人的违法行为。
几名警员在索款成功后,在事发当晚便在检查站分了钱。
此事件意外曝光之后,值班警察知道安于晴一行人是外国人,且没有报警,便试图隐瞒信息,统一口径否认当晚索财。
目前,根据《刑法》157条,7名值班警察的行为构成渎职罪,将面临纪律处分和刑事诉讼。
同时泰国国家警察总署下令暂停辉煌警察局局长履行相关职务,且任命曼谷第一警区指挥官成立纪律委员会,对所有涉事警察提起刑事诉讼。
1月30日,曼谷京畿警察总署署长签署命令,将原辉煌区警察局局长英育警上校调任至曼谷京畿警察总署行动中心;原曼谷京畿警察总署第一区副指挥讪塔警上校调任辉煌区警察局,出任代理局长。
最新进展是,泰国警方已经派人奔赴中国台湾,要和安于晴当面询问案情……
虽然,一名警察的招供,尚不足以为整个案件盖棺定论,此案后续必定还会有种种反复和调查程序,但是大势已去,警察“向台妹收钱”的结果,恐怕很难有什么重大的逆转了……
洗浴大王初威,也没有在这场风波中缺席。初威代表泰国人民向女明星道歉,说一定会跟进这件事情的真相,希望让台湾人继续信任泰国,并跟进采访替女明星付钱给警察的新加坡人。
泰国7名警察的谎言,终于走到了尽头。
另一边,台女星安于晴的谎言,也逐渐难以为继,面临一场白莲花人设的“塌房”。
此前在对台湾媒体指控泰警时,安于晴面对记者“如何解释电子烟”的问题,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吸食电子烟,指责泰国警察将电子烟强塞到自己的手中,而自己“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
更早前与泰警网上隔空互怼时,安于晴还说“自己根本没有喝酒”。
而许多网友都质疑,在深夜凌晨2点从RCA上车的人,宣称自己没喝酒,本身就有欲盖弥彰的嫌疑。后来泰国警方找到当晚的出租车司机,司机也证实安于晴确实喝了酒,讲话特大声。
泰媒公布的监控摄像中,也拍到了安于晴在公寓楼泳池吸食电子烟的镜头。1月5日当晚凌晨辉煌市场一带,安于晴也被监控拍到手持电子烟。1月4日事发前一天在公寓电梯,监控也拍到了安于晴拿着一支电子烟……
所以,所谓“当晚根本没喝酒”,以及“电子烟是警察强塞栽赃”的自辩,也无疑是彻底的谎言。
事到如今,根据目前各方所更新的瓜,我们可以重新推测一下——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安于晴与朋友在夜店消费,拿着电子烟坐上出租车,在路上被泰国警察拦下。
警察搜出了电子烟,并且发现安于晴没带护照,以此向安于晴索贿。安于晴一行人选择破财消灾,向警察私下支付了27000泰铢,以此换取警察不将此事“照章处理”。
事情曝光后,泰国警察害怕索贿曝光,于是硬着头皮说自己没收钱;女明星也没想到事情会走向失控,担心自己乖乖女人设不保,于是硬着头皮否认喝酒和携带电子烟。
可能,这样的剧情,会更合理一些?
都撒谎了。整件事,并不是一场典型的“勒索”。更确切地讲,这是一场“索贿私放案”,警察固然难脱干系,女星作为半被动的“行贿者”,恐怕也很难说全无责任。
当然了,撒谎的警察,和撒谎的明星,他们犯的错不是一个级别的。
女星烟酒俱全,却硬凹白莲花,这个行为固然可笑,但充其量只是私德有亏。
而泰国警察,执法犯法,没有对女星的电子烟进行处罚,还私下索贿27000铢“巨款”,妥妥的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如果安于晴只是私德有亏,那么拦车收钱的7名警察就是“国法难容”。
估计,无论是警察,还是女星,现在都在后悔。
一定都在问自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7名警察估计在想,辉煌路上查护照,人家都没事,怎么就偏偏让我们撞上了呢?当初如果少收一点,要个1000铢,台湾女人会不会就不会这么气愤难平,以至于把大家都给“点”了呢?被点了之后,要是早点承认,会不会又不会闹得这么大,以至于搞成国际新闻,让所有人都骑虎难下呢……
安于晴,估计也在后悔:怎么就上网骂上了呢?骂就骂了,怎么突然会这么火,怎么就鬼迷心窍说自己没喝酒,没带电子烟了呢?就算说“我那天没带电子烟”,也好过扯什么“警察塞给我,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呀,现在成了满嘴谎言的夜店妹,多少年的人设毁于一旦,但时候该怎么向粉丝解释呢……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撒了一个谎,就要用更多的谎言去圆谎。最后漏洞越来越多,要圆的谎越来越大,当事各方都被缠绕在自己谎言所编织的落网中,越陷越深。
尤其是泰国警方,需要记取这一教训。
我们生活在泰国,女星装纯失败与否,与我们无关,我们也不感兴趣。
但是,警察拦车设卡,挨个找外国人挑刺,并且在手握把柄之后索贿私了,的确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问题。这种套路,即便不是自上而下的指令,也是基层警员并不陌生的日常。
从本质上,这个和打灰产时的“瑙鲁领馆私放案”类似,但是对泰国国家声誉的危害,却远远超出前者。
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一辈子也遇不到用2000万泰铢去捞人的体会。
但是在辉煌区的夜色之下,吃着火锅唱着歌,回家路上被警察拦下来,并被“劝”个万八千铢,则是在泰外国人,和来泰游客,可能遇到的体验项目。
夜半设卡临检,当然是可以的,能多抓到几个酒后驾车的,也算有益交通安全。
但是,凡事有底线。
第一,你可以以罚款为动机,去设卡查人,但是不能将好人当成坏人扣下来,以极微小的瑕疵吓唬人家破财消灾,甚至人为设置种种罗网,增加一般良民被罚款的概率。
第二,你可以抓犯规者,但是不能诱导或威胁他人行贿私了。即便你抓的真是坏人,在你同意网开一面的瞬间,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关系,便出现了颠倒。执法者,将成为犯法者;犯法者,则成了受害者。
抓良取财,那是公然的犯罪;抓不良而索贿,同样是对泰国司法公正和国家形象的腐蚀。
长此以往,不管执法者抓的是良人,还是不良人,都将不再被世人所认可。黑白不分的执法逻辑,更会加剧权力的寻租和腐化,让泰国吸引来更多的不法之徒,让整个国家陷入恶性循环的螺旋之中。
也许,这一切你会觉得是危言耸听。
那么最起码,外国游客在选择出游国家时,总会选择一个警察更友善和清廉的国家吧。
仅此一条,还不足以成为泰国必须自我改变的理由吗?
这个时代,是一个传媒高度发达的时代。暗箱操作的东西,没准哪一天,就成了网红的素材,明星的主页。
不是每一场善恶,都有相应的果报。但只要你走在灰暗的道路上,就总有一把刀悬在头顶。
与其那样,还不如干干净净,规规矩矩,做问心无愧的人,行天地良心之事。
或许清贫,但是安心。
无论对于车中人,还是拦车人,都是如此。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泰国头条新闻社官方立场,此外图片来自网络,新闻素材由ch7hd_news、tnamcot等媒体综合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