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人类是一个整体,地球是一个家园。和衷共济,和合共生,共同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方向不断迈进,才能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中国新闻社主办的“影像中国”影像大赛将运用网络征稿平台,开通国内及国际多个分赛区,广泛征集图片和微视频作品。本次大赛以影像为媒介,以网络为桥梁,打破语言、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从平民化、生活化的角度,从各个方面记录中国、展示中国,让世界更好地认识中国、了解中国,进一步促进相互理解和开放包容,增进中国与各国民心相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大赛自启动征稿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为了让更多拍摄者有充分的时间拍摄更满意的佳作,在大赛中展示“影像中国”,经组织单位研究决定,将大赛征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11日,欢迎积极投稿!
第五周周评优秀作品公示
冬山牧雪图
雪山之子/摄(摄于甘肃山丹)
短裙苗女祭粮仓
凡夫/摄(摄于贵州凯里)
花海养蜂人
草原风/摄(摄于甘肃张掖)
欢乐小山村镜似眼/摄(摄于四川甘孜)
老弄堂里的男孩
一荞/摄(摄于上海)
夜市节奏
茜茜/摄(摄于福建泉州)
鱼跃人欢
箫声剑气/摄(摄于浙江淳安)
人间烟火
一朝一世纪/摄(摄于河南郑州)
多姿多彩的红滩湿地国伏/摄(摄于辽宁盘锦)
塔吉克族牦牛叼羊比赛
齐鲁风情/摄(摄于新疆)
乡村业余湘剧团(组照)
不鸣/摄(摄于湖南郴州)
庆丰收迎盛会
太子参/摄(摄于四川成都)
乡村新型种植田迎来大丰收
Eric/摄(摄于山东济宁)
水墨边关
李小白/摄(摄于新疆阿勒泰)
恭喜以上投稿者!请投稿人以“投稿作品名+投稿昵称+真实姓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提供“第N周优秀作品+投稿作品名+投稿昵称+真实姓名+手机号+邮寄地址”等信息及图片作品原片(第N周为对应获奖的期数),以便核对及安排证书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
承办单位:中国新闻图片网、中新社国际传播集团
支持单位: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协办单位:中国新闻社各分社、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通信摄影协会手机摄影分会、500px、元景云、美丽云、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宁波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四川省民族文化影像艺术协会、马来西亚一带一路委员会、洛杉矶中国文化发展中心、全美中文学校协会、葡新国际文化传媒、华人头条、泰国头条新闻、日本东方新报、埃及《中国周报》、罗马尼亚《欧洲侨报》、西班牙欧浪网、宁波市委网信办、宁波市海曙区委宣传部等
征稿主题
自然风光:聚焦中国的自然之美、生物多样性,展现美丽中国、生态中国。
人间烟火:聚焦中国的民俗文化、社会生活,展现文化中国、人文中国。
未来之光:聚焦科技改变未来、创新引领发展,展现科技中国、创新中国。
美美与共:聚焦经济、文化、体卫等领域中外交流日渐频繁的盛况,用影像表达中外“美美与共”的主题。
中国印象:记录中国本土之外,世界各地与中国有关的影像。
征稿组别
1.高校组
高校组征集对象为高校学生,包括中国学生和留学生。
2.社会组
社会组征集对象为高校学生以外的摄影爱好者。境内设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赛区及中国通信摄影协会手机摄影分会等机构赛区,同时设置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葡萄牙等境外分赛区。
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11日
大赛奖项
(一)终评
1.图片类
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50名。
2.微视频类
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
3.人气奖(图片、微视频一起)共30名。
特别说明:图片类、微视频类奖项数为高校组、社会组合计,不分主题评奖。
(二)周评
每周评选优秀作品(图片、微视频一起)15名。
(三)评选说明
人气奖在所有投稿作品中经大众投票产生。除人气奖外的其他奖项由业内专家及组织单位代表组成评审团评选得出,获奖者将获颁证书。评选结果将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即为最终结果。公示结束后拟举办颁奖典礼及优秀作品展,同时推出线上展览。进入最终展览展示的作品将给付稿费,税金由获奖者承担。
稿件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图片类投稿,文件须为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大小不小于1M,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图片数量应在5至12幅之间;微视频类投稿,文件时长要求2.5分钟以内,MP4、MPG、MOV格式均可,像素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1G以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设备不限,作品描述中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简述,中英文兼具更佳。
2.作品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作品信息的参赛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为投稿人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不得对摄影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对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进行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参赛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及关联单位机构、合作机构用于相关主题公益宣传。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作品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包括但不限于视频作品中所使用的音乐、字体、素材等)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人应对投稿作品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原参赛人所有,参赛人将授予组织结构单位及关联方用于主办公益性质推广宣传活动中,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会等活动)使用作品(保留获奖作品摄影师署名权),使用地域不受限制,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大赛组织方有权将图片类投稿作品同步上传至中国新闻图片网(www.cnsphoto.com),并视为签约摄影师作品,用于展示和销售,如有第三方采用,将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相应稿费。
5.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6.主办方工作人员、本次评选评委(含直系亲属)的作品不可参加送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注意事项
投稿人注册与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投稿人联系,要求投稿人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投稿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获奖证书的,责任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投稿方式
1.在电脑端或移动端登录征稿平台元景云(s.cnsphoto.com)、新摄荟(m.cnsphoto.com)进入“影像中国”页面投稿。
2.通过微信号“中新图片网”“中新映像”,或新浪微博“中新图片”,点击“影像中国”投稿入口或征稿链接进行投稿。
联系方式
电话:010-88311340, 010-88311344
“影像中国”影像大赛第四周周评优秀作品公示
“影像中国”影像大赛第三周周评优秀作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