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1月10日,据泰媒报道,泰国农业部提醒民众根据泰国《植物检疫法》规定,将新鲜水果进口到泰国,如果未能出示相关植物检疫证书,那么通过任何渠道进口水果进入泰国都属于非法的途径。

泰国《植物检疫法》中的第8条第2款以及第10条规定,禁止将新鲜水果进口至泰国。如需将新鲜水果进口,必须出示来自该水果原产国的植物检疫证书,以及必须申办允许进口禁止贸易货物的许可证,并且入关时还需要通知植物检疫站,以便检查站签发允许运输禁止进口货物的许可证。

若违反以上条例,将会面临不超过一年的监禁,被处以罚款不超过两万泰铢,或者两者兼施,同时根据泰国《植物检疫法》没收货物,并依法销毁。

(编译:陆思桥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 ;来源: PPTVH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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