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8月26日,据泰媒报道,泰国政宪公报网站于8月25日发布了关于泰国公共卫生部的《大麻管控措施》公告,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详情如下:
1.《公共卫生部关于2022年即食品在食品销售场所的销售标准、方式、质量管控和卫生管理的公告(第2版)》,若大麻用作食品成分或用于烹调,须遵守如下增补条例:
(1)注明食品销售场所使用大麻烹饪、即食品中含有大麻成分的的信息或标志;
(2)列出即食品中所有含有大麻成分的食品清单;
(3)列出食用大麻或含大麻物质的安全提示,即: (a) 20岁以下的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b)若出现异常症状,应避免进食;若产生剧烈症状,应立即咨询或就医;(c) 大麻过敏者应避免进食;(d)若食用后出现乏困症状,应避免驾驶或从事机械操作工作。
- 《卫生部关于2022年使用大麻烹饪或调配食品的从业者、食品接触者培训公告》,该培训共有2项课程,即从业者课程和食品接触者课程,培训时长为3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大麻的营养价值和消费不当处罚、用大麻烹饪或调配对消费者适宜安全的食品、大麻的营养价值和消费不当处罚、用大麻烹饪或调配对消费者合适、安全的食品、使用大麻调配或烹饪食品的履行条例等。
(编译:黄莹莹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