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1月16日,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拉差达在发布会上表示,今日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关于延长部分外籍人士在泰停留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的提案,以帮助减轻外籍人士所遭受的新冠疫情影响,包括:
1.  根据各类签证合法在泰停留的外籍人士,包含落地签;
2.      根据《佛历2514年石油法》《佛历2520年投资促进法》《佛历2522年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或根据内政部所颁布条令获准在泰停留的外籍人士;
3.      在泰停留时间超过90天、需进行90天报到的外籍人士,将被允许延长报到时间至12月31日。(编译:hush 来源:Pracha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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