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1月3日,曼谷市市长阿萨云透露,今年水灯节,曼谷地区禁止商家出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以及禁止民众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者将被处罚3年有期徒刑,或罚款6万泰铢,或两者并罚。

阿萨云表示,今年水灯节日期为11月19日,预计将有不少当地人和游客前往曼谷各地庆祝,尤其是湄南河码头,如果不小心则可能造成陆路和水路事故,如码头坍塌、燃放烟花和孔明灯引起建筑物起火,危及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外,曼谷市还组建相关工作小组从今日起严查出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交通方面,在水灯节当天各个地点安排人员进行交通梳理和管控,保护民众安全。

(来源:Khaosod;编译: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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